题记:谨以此文,献给所有重创之后依然等候、依然坚守、依然敢于相信世间有爱、依然敢于追求幸福的离异男女。请相信,废墟上也能开出美丽的花,花间会有美好的家。
(一)
这么多年来,我好像一直都在等待。
小时候,我很乖很乖,我整天抱着妈妈给我做的布娃娃,坐在门槛上,盯着大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,想着哪一个会是我的妈妈。
到了晚上,我也是很乖很乖,我抱着妈妈给我做的布娃娃,早早地进入梦乡,等着梦里出现的一个女人可以让我叫她妈妈。我一直以为妈妈会回来,长大后才知道那只是爸爸对我说的一个美丽的谎言。妈妈再也不会回来了,我永远记得爸爸拿着酒瓶子对我呜咽着坦白的样子。
于是,我拼命地学习,我数着可以离开这个破碎的家的日子。我终于等来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,爸爸喝得酩酊大醉,他又哭又笑地叫着妈妈的名字。对这个男人,我充满了鄙夷,即使他是我的父亲。他清醒的时候,活在对妈妈的凭吊中,他醉酒的时候,还是活在对妈妈的追忆中。我的成长,我的青春,我做对的做错的所有事件中,他都置之度外。
我觉得男人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。这个样子活着的男人不算作是“男人”。我开始等待,一个活得像个男人的男人。他不会对我说谎,他会对我负起他应该负的责任,他会疼爱我的同时也会告诉我“妞妞,你这样是不对的哟。”大气的,儒雅的,进取的……
懂得了什么叫怀春的时候,那一年,我18岁。
没有人知道我心里,潜藏着的无数想要横冲直撞的暗流。我依然很乖很乖。
乖得在最寒冷的时候,有人对我说我们结婚吧便猛烈地点头。这么多年来,一个人成长一个人等待一个人学习一个人工作一个人生活,我太孤单了。有的坚持,也许真的毫无意义。
要娶我的这个男人,除了家世不错,他不大气,他不儒雅,他不太进取,可是这一刻他能够给我温暖的胸膛。
结婚后,我还是很乖很乖。乖得明明知道自己这个选择大错特错了,还一味委曲求全地迁就着包容着。那个冬天,好朋友遭遇了一场车祸,亲眼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眼前倏地消失。我幡然醒悟,这样苟且活着的我不是真正的我,这不是我想要的幸福。忽然间又想起了年少时对男人的梦想,其实潜意识中,我一直坚持着这份等待。也许,正是这样,它让我无法甘心在一份跌跌撞撞的烟火婚姻中郁郁终老。
男人要活得像个男人,那么女人呢?是否也应该要活得像个女人?
带着简单的行李,我游走在传统与反叛的边缘。我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,孤单而落寞,平和而豁达。离婚的女人,也可以很乖很乖。尽管这一年,我已经30岁了。
(二)
我不知道,对于30岁的女人来说,天真意味着什么。
这么多年来,我只习惯对一个人诉说,他是我学生时代交的笔友,那时他在北方服役,我正好高考完毕。整个暑假,像是从牢笼中飞出来一样,泡在小城的图书馆不知终日地看闲书。在一本杂志上,一首叫《鸟人》的诗歌后面,我看到一个地址。我一遍一遍地读着那首诗歌,掩着嘴忍不住地笑啊笑,当下就撕下读书笔记上的纸张,给他写了第一封信。记得我问了他一个很白痴的问题:“兵哥哥,你是鸟人吗?”
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,可是他却始终如一地收纳着我心灵的垃圾和秘密。他一直很少给我意见,可是当我告诉他,我离婚了,我30岁这年离婚了,我一点怨妇的样子也没有,我又开始在心里默默地等待我真正想要的那个男人了。他用苍劲的钢笔字对我说:“真是傻妞啊,什么都要讲阶段的,你到了这个阶段可不能再天真啦!”我也用黑色的钢笔字回信问他为什么?这一次,他的回信从来没有的简洁而幽默:“傻妞,你要记着,所有的男人都是猪,那只不会上树的母猪。”我绻在小床暖烘烘的被窝中,读着他的信,哈哈大笑。
可是,我不相信。也许是无所谓相信不相信。这个男人,也许存在,也许不存在,可是不要紧。他们不知道,一个假想,一份憧憬,便可以让柔弱的我走得很坚强。
即使他们都在背后议论纷纷,她怎么离婚了看上去好像一点儿也不悲伤?
我对他们微笑,我的微笑和熙而淡漠。同事宾宾说我的礼貌也是拒人千里的。因此,除了几个顾虑我后半生的亲友,鲜有人来给我说媒。这个时代也许真不是父辈他们的那个时代了,宾宾只对我随便地数一数,已经有那么多的离婚男人想要见我。我笑得很放肆,有点玩世不恭地对宾宾说,好吧,你替我转告他们金子房子车子精子一个也不能少。宾宾无限忧虑地劝告我,萧萧,不要封闭自己,许多未婚的女人也比不上你,你要想办法让自己幸福。我便不笑了说,宾宾你真傻,幸福不是用办法想来的。
我不敢跟身边认识的任何人说我内心的这一份天真,害怕又会在某个时刻,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。我的“很乖很乖”,已经让他们找不到新的话题而觉得“聊”无生趣了,这样很好。
流言也和茶一样,慢慢的就会凉的。
我的悲伤,只有他一个人知道,记得我趴在床上,一边哭泣一边给他写信,泪水染得信纸都皱了,字迹也模糊了,我还是照样寄了出去。这一次竟然没有在一个星期内收到他的回信,直到我已经忘记了悲伤,他才来信说:“傻妞,我这段时间很忙很忙,等我忙完后,阅读你的信,我想你已经好起来了吧?我还是很担心,虽然我知道你是最坚强的那朵雪莲花。我给你讲个故事吧……”
除了偶尔和我说说他的工作,通信11年了,我依然不知道他的其他故事。他说的故事,经常和佛或者禅有关,我知道他是用这种方式,来让我自己感悟人生的路要怎么走。在他眼中,始终当我是一个值得他来宠爱的小妹妹吧,我甚至没有问他到底大我多少年。我想我们都是这个时代最迂腐的两个现代人了,固执地坚持着这种原始的方式,甚至固执地坚持用同一种最简单的双行信纸。
我间或是会想他的,想他到底会是一个怎么样的男人,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富是贫是好是坏,还有婚否。可这种想象都只如灵光一闪而过。到最后,我都放弃去了解。我怕太了解了会打破这一份纯粹的美好。我对他撒过赖的,我们要通一辈子的信,直到老得牙齿掉了,老得老年痴呆了,老得躺进棺材了。他故意说不行啊,我还有许多个女人要应付啊。我说我才不管你身边有几个女人,反正我是和你通信的唯一女人就是了,你要是不答应,我就死给你看。他的回信是一长串的哈哈哈……
“其实,我最喜欢的,就是你心底这一份不会随着岁月和磨难而烟灭的天真。傻妞,它非常珍贵。”他在信末这样说,“另外,我还要告诉你,我接了一个项目,暂时要到别的城市去工作了,到时我再给你地址。你也可以寄现在这个地址,他们会转给我的。傻妞,好好的对自己。”
不知道为什么,我的眼角是凉的。
(三)
我租的小屋那一条街道要拆迁了,我再一次面临无家可归的凄然。拖着那几箱子书籍、CD、还有一箱子长短不一的裙子,我搬到了隔壁的小街。我喜欢这儿背靠着青山却又接近闹市的感觉,打开门,是世俗的繁华;打开窗,是世外的清幽。更加重要的是它租金低廉,只靠我的那点小稿费就可以应付每个月的租金了。是的,11年前自从看了他那首《鸟人》结识他后,我也开始了笔耕,我比他勤奋得多了。我经常对他炫耀我的成果,却不知道那一百几十人民币在他眼中,只是个笑话。
每天到机关去上班,都要绕过那条正在轰隆隆地施工的老街道。电视新闻和本城报纸都在说这儿要建设成最现代化的商业中心,我对这个开发商怀恨在心。我其实讨厌改变。虽然骨子里似乎又在渴望改变。
半个月间,那条小街全部都拆掉了,唯独我原来租住的那间危旧的小楼还孤伶伶地立地废墟上,显得突兀而怆然。终于有一天,那小危楼不见了,推土机在上面来回碾过。几个穿着西装带着安全帽的男人,站在不远处交头接耳,一副指点江山的模样。就是这帮人,在改变着这个城市的面貌和历史,却不来问一问我们老百姓愿意不愿意。
我站在春日的夕阳中,远远地观望着这繁忙而苍凉的景象。红色的雪纺连衣裙,在滚滚黄尘中,我想一定是很惹眼的。开推土机的司机和整理地面的施工人员,都诧异地偷望我。
终于有一天,其中一个穿西装戴安全帽的男人,走过来和我说话。他那么魁梧,站在我面前像一座大山。他用极哄亮的声音问,我观察你好久了,你的家曾经在这?或者你在这找什么?我摇头说,不,我没有家,我没找什么。他又问,那你怎么经常站在这儿?我说,我只是路过,我站这儿只是我想停下来。他听了半天没回应,最后只哦了一声,便走了。走了几步,又折回来,站在我面前,盯着我看了好一会。
我似乎有点站不稳了。他的眼神会慑人的魂魄么?我怎么呼吸有点困难?
他终于还是又转过身走了,边走边回头说:“这儿危险,没事还是别靠这儿太近。”神情严肃,平静的语气中带着威严。我的眼神落在他眼镜框上面的眉毛,那么特别的一对眉毛,怎么看都像是画上去的,不,是爬上去的,就像两条乖巧的毛毛虫,趴在上面却一副得意洋洋狐假虎威的样子。
晚上我翻出那个红色的大箱子。那全是同一个人的来信。我抱膝坐在箱子上面,数着跃动的心跳,一下,两下,三下……
这么多年来,一次又一次流离失所,那么多的东西我都丢弃了,而这个箱子和我的书籍一样,都紧紧跟随着我。
我翻开信纸,第一次问他:“这么久没有音讯,你在哪?”然后,我问他:“你觉得,30岁的女人心跳会是什么感觉呢?”最后,我还说了一些漫无边际的话,黑色的钢笔字龙飞凤舞,我知道它们没有中心思想也没有任何含义而且形散神也散。
笔尖落在信封上,手指停顿下来。他没有给我新的地址。11年来,他的地址变换过三次,开始是部队的,退伍后是家里的,后来给我的地址便是一直用的这个――邮局里申请的一个固定信箱。我的地址也变换过三次,大学的、工作的和租住的小屋的。我之所以不给他新的单位地址,是不希望我们频繁的通信,让闲得四蹄发慌的机关人们妄加猜测,然后生出一些加了油和醋的事情来。
我翻出11年前他给我寄的唯一一张相片,一身绿色军装的他多么年轻啊,斜倚在坦克上,叼着一支烟,不可一世地似笑非笑,那两道像小虫子一样的浓黑眉毛,愤世嫉俗地上扬着。那时我看了相片,给他回信说:“原来你真的是个鸟人啊,痞子也比你强,简直是严重影响了人民解放军的形象。”他的来信让我差点喷血:“我就是个痞子,你能把我怎么样?谁规定痞子不能当兵?你也好不到哪里去,怎么18岁的姑娘,还像没发育的小学生啊?让你妈妈给你多炖点木瓜汤喝吧,不然真担心你挺着个飞机场,会嫁不出去的。”我那个气啊,我那个笑啊,我那个伤心啊,历历在目。
我说:“毛毛虫,我没有妈妈,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。”他说:“对不起,傻妞,我不知道,以后我再也不开你玩笑了。”
从那时起,他一直叫我傻妞,而我一直叫他――毛毛虫,
(四)
才一天的工夫,这儿就成为一片平整的空地,没有人能够从上面看到它以前的历史。许多机器开进里面,许多工人在外面围起了保护帐,用红色的油漆写着“施工危险,路人勿近”。
在招商办,我拿走了一份广告宣传海报,彩色的,印刷精美,纸张优良,手感极好,让人不得不对广告上的内容产生潜意识的信任。
很久前,当我对他说我无家可归的时候,他在信中哄我说,傻妞不怕,毛毛虫能做许多房子。我说你干吗吹牛啊。他说因为我是做房地产的啊,只要你想要,房子还不容易吗?我说房子并不是家我要的不是房子我要的是家。
原来,他没有吹牛。他真的能做许多房子,许多穷我一生一个人只干活不吃不喝也买不起的房子。我反复地看着海报上老街重建后的效果图,一直在恍惚,商业步行街也可以做成这个样子?然后,我的眼光落在“北京银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上面,还是一阵恍惚。旁边一张宣传公司实力的图片中,我看到了那个像大山一样的男人,穿黑色西装暗紫红的衬衫打暗紫红的领带,一手按在建筑图纸上,一手拿着笔,他侧着脸,嘴唇半张。旁边的人围绕着他,神情信服而认真。
我盯着那半张侧脸,那条眉毛再也看不出傲视一切的嚣张,它的任何一条毛发都在告诉世人“我是成功人士”,它就这么自然而霸道地蜿蜒在他的眼睛之上。11年前,他在信中狂妄地说,全中国只有他这么一对眉毛,定是要做大事的。我也傻傻地鼓励他说,嗯,我相信你定是要做大事的。
我以为只是年少轻狂的戏言,沧海桑田后,他真是做到了。而他却从来没有对我说,他掌领着一个这样大的公司。我忽然间感到自己很幸福,那么忙碌而显赫的他,竟然坚持用钢笔和信纸,给我写了这么多的信。
从这一天起,不管是清晨还是日暮,从施工中的小街口经过,我总会站在树影深处,向工地上张望。那么长的一段工地啊,从老街的这头一直延伸到那头。那个像一座大山的身影,会在哪儿呢?他也许在,也许不在,有什么要紧呢?我也许能看到,也许看不到,有什么要紧呢?
我的信寄出半个月了,没有回音。一个月了,没有回音……
工地上的地基都筑好了。那个身影我也再看不到,也许身居要位的他根本不必再亲自来指点江山。我攥着那张被我翻得皱了的海报,那儿有他的办公地址,可是我没有勇气向那个地方靠近。
一辆黑色本田轿车从我面前驶过,扬起阵阵泛黄的风尘,我掩脸转身时,车停在了路边。感觉有两道目光正在穿过玻璃,向我后背射来,穿透我的体肤。我挽起裙裾,迈开穿着紫色皮凉鞋的双脚,飞也似地向前奔跑。
我不能回头。
(五)
校对这个新工作很适合我,可以把自己很深很深地埋藏在枯燥的文字和窄小的斗室中。尽管社长说我应该作编辑。校对需要的是耐心和细致,已饱受种种历练的我,还需要继续磨练我的意志。
这一次,我绝对不可以再随便向哪一份温暖投降。我要忠于我的心。
一条消息,醒目的标题,言之有物的内容,他接受了报社记者的采访了。主任打电话来催,我才从发呆中醒悟过来。结果,印刷出来的报纸,就只有那一则报道有一个错别字。这个月的奖金泡汤了。我不心疼。
他知道我的所有,他知道我就住在老街,他知道我在报社上班,他知道……他怎么可以近在咫尺却不闻不问?他怎么还不回信?
我在办公室继续发呆,太阳落山的时候,走出门口,刚刚批评过我的主任叫住我说:“社长他们在海润酒店吃饭,你把这个材料送过去,我有任务要出发。”
敲开门,社长就迎了出来,说我来得真及时,不容分说地把我拉了进去。他大声对在座的客人说:“这是我们社的校对,送材料来的。”他们对我表示感谢和欢迎,我正要对他们送上我酝酿许久的微笑,抬头处,我看到了两条毛毛虫一样的眉毛,斜扬着,它下面的眼睛透过镜片,默默地注视着我。
我怵在那儿,也看着他。社长说:“这是银亚的老总,郑剑平。”
“你好。怎么不坐下?” 他终于开口,声如洪钟,沉稳有力,不容置疑。
社长按我坐下,我摸摸手心,是湿的。我感谢社长没有直接说出我的名字。我只是一个小校对。
“就是你,校对的报道?”另外一个人问。
我点头,涨红着脸,半天才说出一句“对不起”。
他拿着材料和社长还有美编开始讨论。
是他本性虚伪,还是他根本认不出我?我知道的,30岁的我已经老了……
吃海鲜时,鱼刺梗在咽喉中,想忍着却忍不了,我抚着咽喉,疼痛中眼泪乘机溢了出来。他们告诉我许多个方法,可咽喉还是疼痛难耐。社长埋怨着说:“怎么这么大的人了,吃鱼还这么不小心?要不上医院吧?”
“走,我送你!”一直在沉默的他突然说。
全桌的人都惊愕地望着他。他站起来,走到我面前。疼痛中,我还是想到了一个成语叫做“君临天下”。
他拉起我的手,扯着我往外走,司机紧张地跟出来。他说,你吃饭去吧,我自己开车。
车里的空间真的太狭小,压迫得我无法呼吸。途中我说:“我想下车。”
他像是听不到。我又说:“我想下车。”他依然只开他的车。
在医院,医生一边给我检查处理,我一边流泪。医生疑惑地问我,有这么痛吗?我吸着鼻子使劲地点头。
他又扯着我走出医院,我不上他的车。他再扯,我挣扎。他打开车门,拎着我一推,我便滚在座椅上。他扶着方向盘,看着窥后镜,坐了好一会,才发动了汽车。
从头到尾,他片言不发,甚至没有好好地看一眼我流泪的模样!
我从来没有这样恨过一个人,一个男人。
我绻缩在后座上,无声地哭泣。他是认得我的,他认得。
也许,我只是他精神世界中虚拟的傻妞或者红颜或者点心,在他的现实世界里,我什么也不是。
(六)
车子驶入闹市时,他只问了一句:“你住哪?”
我住哪?是啊,我的新地址他并不知道。我的暂时栖居的地方,前不久让他拆了。我赌气地不说话。他再问:“我说你住哪啊?”
我忽然间不哭了,我就是要看一看他还要怎么装,他要怎样和我告别。抹了眼泪坐起来说:“山前路9巷29号。”
我知道这个门牌他是找不到的,破落的老街几乎行不了汽车,夜晚街上的行人三教九流,摩肩接踵。我明显感觉到他在忍耐。如果他在乎,一定会说:“你怎么住这种地方?”
“你怎么住这种地方?”他终于问,声音平静,没有丝毫色彩。
不愧是做大事的,不像我这样一个卑微的离婚女人,不懂得设防,也不懂得收敛。可是他又怎么会知道,很久很久,我没有为男人流眼泪了。
“我喜欢。”我说,声音淡漠,没有任何色彩。
车子明显地顿了顿,是的,他在忍耐。“你住的位置到底在哪,我找不到。”
我说:“我知道你找不到。我下车了。我一向都是自己走回去的。”
“晚上你也自己走,一个人?”
“是的。”
车停下来,他一直望着前方,好一会说:“是在前面吧,我看着你进去。”
为了这句话,我的泪水又滚落下来。我默默地擦掉,拉开车门走了下去。即使我混杂在夜街的人流中,我还是感觉到,那两道目光,越过了幢幢人影,穿透我的体肤。
我一直打着哆嗦,从双腿到牙齿。小阁楼摇摇欲坠的楼梯,被我踩得没有节奏地响。
静夜时,对着窗外夜空中的山月,铺开信纸,直到晨曦初露,信纸还是空白的。洋洋洒洒的任性的渲泄,也许从此一去不返了。
如果,相见等于相别,我宁愿不要。如果,假装可以如常,我宁愿继续。
我明白了一个30岁的离婚女人的天真意味着什么了。这样的女人是不能随便天真的,一天真,就意味着容易犯错。我错在那个黄尘滚滚的傍晚,邂逅了那个大山一样的男人。他不知道,那两条毛毛虫以让我大吃一惊的姿态,从此便深刻地在我的心里盘旋、蠕动,直至蜡炬成灰。
这么多年来,我就是在等着一个这样外在与内在的男人。只是我想不到,竟然会是他。他,也不知道,竟然会是他!
(七)
除了眉梢上淡淡的忧郁,日子没有什么不同。只是我更加寂寞。他们说,一个人的寂寞不是寂寞,想一个人才叫寂寞。我想,也许是的。
我终于理解了我的父亲。理解了他的深刻的寂寞与绝望的思念。我开始经常给父亲打电话,和他很散淡地拉着家常。父亲的笑声从电波中传来,我总是忍不住,泪湿衣襟。我想我已经学会了珍惜。
秋风初起的时候,老街上许多还没有完工的房子腾空而起。我已经不敢在树影深处偷望,这会让我感觉羞耻。我可以很卑微,可是我不能没有自尊。
整理报纸杂志的时候,有一封信掉了出来。是他的字迹,没有启封的,看看日期,是一个多月前的了。他依然叫我傻妞,听在心里,感觉已经不是宠爱,而是嘲笑。是的,我真的很傻,不是么?
信很长很长,很长很长,没见过的那么长。
他用最平淡的语气,说了他的反叛,他的军旅,他的退伍,他的蜕变,他的创业,他的婚姻,他的孩子,他的前妻,他的曾经的堕落,他的脆弱与坚强……
“傻妞,写这封信时,我喝了许多酒,我想我是有点醉了。原谅我,这么久才给你回信。其实信我早就收到了,你问我在哪儿?这是你第一次问我现实生活中的东西,我想肯定是有原因的。而这个原因,我知道。是的,傻妞,我好喜欢这样叫你,每次叫,我的心里都会非常宁静。如果说我的心上一直保持着一份净土的话,其中一份是我的诗歌,另外一份便是你。他们都是超越于世俗和物欲之外的。
是的,傻妞,我的新项目就在你的城市,而且就是你住的那条老街上。我曾经暗中寻找过你的踪迹,开着车在这座城市中到处穿梭。原谅我,在你的面前如此怯弱。对于过于纯粹的东西,我深深地渴望着,却又深深地恐惧着。那个初夏的傍晚,你站在废墟边上,一袭飘逸的红裙,我向你走去。原谅我当时竟认不得你,而我想,你已经认得我了,是吗?所以你才转身飞跑。
傻妞,正如你猜想的,我是虚伪的。我也是那只不会上树的母猪,我的本质如此。我一直侥幸地想我不给你新地址,也不找你,在这个这么大的城市,我们是遇不上的。我很想见你,可是又很怕见你。如你经常在远处张望我一样,我也在老街的深处暗暗张望你。这种幼稚的游戏其实不适合一把年纪的我们玩了,可笑的是我还是玩了。傻妞,我并没有我外表这样强大,那种强大,是给对手和世界看的,而我的脆弱,这一刻,我愿意让你看见。
是我喝多了的缘故么?
我知道你在流泪。我看到你在流泪,傻妞,如果我告诉你,我的心很疼,你是否会相信?但在我不能亲口对你说,我就是那条毛毛虫。我不能。因为我怕我说了,我就回不来了。
你说房子不是家。是的,房子只是房子,它不是家。“家”这个字,对我来说熟悉而陌生,我害怕它。我是一个不愿意再成“家”的人。我不能认你,是因为我知道我不能成为你的丈夫。虽然在内心我是多么渴望能够拥有你。可是我不允许自己这样自私,也许在你眼中这是怯懦。我是那种最容易伤害家人的男人。为了社会的地位我可以不择手段,许多时候明知道是犯法的事,我还是去做,说不定哪一天我就一贫如洗……但我不能停下来,我像是一部上了发条的机器,无休无止地追逐着飞奔的欲望……很多时候,在我累得快要倒下的时候,我会想象傻妞天真的笑。我相信,你的天真只在我的面前才这样表露无遗。像我的脆弱,在你面前现已无可循形。
你曾经问过我怎么可以一边数钞票一边写诗。傻妞,这么多年来,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。我心灵的自慰给了诗歌,而我生理的自慰给了手,当然,还有风月场所的许多女人或者其他一些逢场作戏的女人。我一点也不纯洁,我的本质就是一个痞子。
你问我30岁女人的心跳会是什么感觉,我不敢去想象那是什么感觉。怕想深了会羁绊我向前追逐的脚步,更加怕会由此带给你更深的伤害。
在饭桌上,我认出你的一刹那,你可以想象我波澜不惊的表情下面是一颗多么狂乱的心么?就在那一刻,这11年来所有对傻妞的虚幻的疼爱变成了真实的――“爱”。
我确实不愿意提这个字。因为傻妞是一个太认真的人,我知道这个字会让你记一辈子。妞妞,我爱你。而我信念是一只永远不能拥有你的母猪。是的,我就是那个鸟人。在妞妞眼中,郑剑平就是一个鸟人。郑剑平在妞妞面前,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鸟人!
不要恨我,也不要骂我。毛毛虫喝得太醉了,他们总是让我喝让我喝,不喝不行啊,不喝合同他们不会签。
为什么我要到你的城市去接这个项目?毛毛虫曾经对你说过,我能做许多房子。而我希望能够亲自为你造一间,即使它不是家,但起码可以为你遮风挡雨。
妞妞,我真的醉了。妞,乖,不要哭,不要骂我,也不要恨我。毛毛虫祝你早日找到幸福!”
我哭了,信纸湿了。
千言万语,我只回了一句歪歪斜斜的话:“疼,妞很疼很疼……”
(八)
我的等待,总是没有结果的。这是我的习惯,也是我的宿命。
我怀念以前没有负担地对他痴言嗔语的日子。男人与女人之间,最理想的关系原来竟是云淡风轻,比友情多一点点,比亲情薄一点点,比爱情浅一点点。他们说那是第四种感情。可是感情它不是闹钟,一按它就停。可是爱情它也不是溶液,可以随意稀释。它在我的控制之外。
我的生活愈加寂寞。那是因为我愈加地想他。这份牵挂隐忍而深沉,我再没有写信。他也再没有来信。也许,坦白便是告别了吧。如果那是他想要的轻松,如果拥有世界比拥有爱更加值得让他追逐,那么我便成全他。他应该知道,我是懂得舍弃和成全的女子。尽管在他眼中,我一直这么天真。
而他却不知道,我内心强烈的自卑与自怜。即使他来到我的面前,对我说,妞,我们要一个家吧。我想逃走的会是我。
第二年春天的时候,步行街竣工了。出席剪彩仪式的,是“银亚”的副总,好像那封信后,副总便接替了他的工作。社长说凡是和他们报道有关的人员,都要去参加他们晚上的酒会,特别是萧萧你一定要去。
酒会很热闹,除了报社的几个人,还有无数不认识的衣着考究的男男女女。社长说,萧萧,这儿就咱们最穷酸了,来这的人非富则贵。
酒会最后一个节目是游戏抽奖,特别大奖是背倚步行街拐角处的一个临街小店面。主持人说上面可以住人,楼下可以开店。即使是非富则贵的这些上流人们,都一片哗然,这份奖品也太重了吧?
人家银亚集团财大气粗,这小小三十多万算什么?真正的成本远没这么高,何况它会带来更大价值的广告效应。一个专业人士在旁边这样评说道。
主持人为了公正,随机抽了一个号码,请上去抽出这个特别大奖。社长和同事都搓着手掌翘首期盼着。我拿着一杯橙汁,扫描着人们的表情,我觉得看这些表情比抽奖本身更加有趣。
主持人和现场乐队故弄玄虚一番后,终于宣布得主。“幸运儿是――程,萧,萧!看名字应该是一位小姐,是哪位呢,请站在前台来,接受我们的祝贺吧!”
震耳欲聋的电子乐中,众人在欢呼。社长、同事都定在原地盯着我,嘴巴张成了一个“O”字。慢慢地,所有人都向我盯过来,在我面前自发地让出了一条通向小舞台的空道。我不习惯这样被关注,站在那儿不知所措,橙汁洒在我白色的裙摆上,染出朵朵桔黄色的小花。
社长推着我往前走,我颤抖地接过那一串钥匙,连一句感谢也说不出口。彩带喷在我身上,恍然若梦。公证人站出来说了一些很严肃的话,然后“银亚”的副总向我祝贺,说相关手续他们的律师过几天就会弄好。
我一点也不高兴。这是一个阴谋,我知道的。我不是那种幸运的孩子,从小到大,所有幸运的事情都与我无关。我的一切总是得靠我自己。
有一段时间,为了逃避现实,我在各种影碟中醉生梦死。看一场,我就和他说一场。他叫我多看历史剧和军事剧,我轻蔑地说别在本姑奶奶面前耍深沉,我就是爱看言情剧,我就这么肤浅你能怎么着?他说好好好你姑奶奶肤浅万岁行了吧?好好看,好好学习别人怎么谈的恋爱。我说真巧啊我就在看《好想好想谈恋爱》。我还说我的梦想就是像女主角谭艾琳一样活着,开个有格调的小书吧喝点咖啡写点文字谈个恋爱。他说既然想那就辞职开啊。我说我一个没有男人倚靠的穷打工的弱女子没有钱啊,我想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一爿小店,那是我一个人的家也是我一个人的事业。他说我送你一个店吧。我说哈哈毛毛虫你又吹牛了,小心荷兰的奶牛也让给吹死了。
信寄出后,在等待回信中,总是会猜想他会接着我的问题说些什么话呢?收信后,我的猜想总是百发百中。我以为他会顺着我的疯话调侃地说我是爱国份子我不吹外国的牛。可是回信中他却说他从来不会对傻妞吹牛。这样一本正经的严肃语气在我看来很是滑稽好笑。
他真傻啊。想不到如一个枭雄般的男人,也会导演这样幼稚的游戏,以为用这种方式就可以照顾彼此的自尊。他难道不明白这对于我来说,依然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?
我含笑接受了它。为什么不呢?他想做导演,那么我便做他最出色的演员。
我的相片和那间店面的图片,第二天成为这个城市媒体的头条。人们又开始大肆地谈论我,走在大街上,碰上的都是艳羡的目光。房产手续办好那天,我辞职了。我成为这个城市里名符其实的“小资”。
渐渐地,书吧有了一些固定的顾客。他们的到来也只能让我勉强平衡开支。我想如果不是他的施舍,每个月的收入,我会连铺租也给不起。我享受着他暗中给我安排的这一份安逸。这是我一个人的家,也是我一个人的事业。
没有客人的时候,我坐在吧台后的电脑前,写我流水般的文字,已经写了十几万字了。我和他的故事,被我添油加醋,成了一部感人肺腑的小说。而我却还要一再强调,这一切都只是虚构。
来喝咖啡看闲书的朋友,有时会串到电脑前看,每来一次看一点,他们总是会问,萧萧姐,结局会怎样啊?
我只是笑笑,生活就是小说,小说就是生活,生活在继续,小说也在继续。
他们说,萧萧姐,你的话真深奥,可是我们不要看悲剧。
我说,这由不得我控制。我不能控制别人的命运,我只好控制我自己,就让它永远没有结局吧。
他们说,我们不会原谅你,萧萧姐,他们明明那么相爱,你应该让主人公都幸福的,即使是在小说里。
(九)
我想我还是有梦的。
那个紫色的纸箱,装着这一年来我写给他的信,信封没有邮戳,因为它们全都没有寄出。也许永远都寄不出了,可是不要紧。我一直劝慰着自己,什么都不要紧,我只要好好地活着,便是对他最深的懂得和回报。
是的,在繁华的闹市一隅,我依然很乖很乖,乖得没有任何的男人可以约得动我,乖得除了小店,我几乎足不出户。他们问我,你到底在等什么?我说,不等什么,如果找不到喜欢的伞,我宁可淋湿。
我以为我可以在这样的平静和思念中,度过我的所有岁月,直到终老。
小店两周年志庆,许多老顾客都来了。在这儿,适合心灵的释放和充电。我一时兴起,做了许多家常小菜来招呼客人。谁知道他们吃过后都大加赞赏。在热心客人的策划下,书吧推出了一项特别的服务,每天晚饭我亲自下厨,做几道私房菜。每天订餐的客人限定在四个人,刚好坐一小桌子。一传来十,十传百,“坐萧萧书吧,吃萧萧私房菜”成为白领阶层的时尚。
“银亚”的副总来了,我不能临时取消客人的订餐。出于感恩,我另外给他们做一桌,副总的秘书帮我买来我需要的菜。副总走的时候,对我说,程小姐,我现在终于明白了,你真的是一个兰质慧心的女子。订餐的人都排到什么时候了?
我说,排到20号了。副总说,那帮我订21号的吧,我们会再来。
21号晚上,我做好一切准备的时候,副总一行迟迟没来。我从来没有催促客人的习惯,客人什么时候来,我就什么时候下厨。客人一边在幽静的书吧翻阅书籍或者聊天,一边等候简单的四菜一汤上桌。他们说这是一份家的感觉。
晚上九点,有人推门进来。副总对我说,不好意思,有点麻烦的事,拖了下时间。我问,怎么只有你一个?副总说,没事,你照做就是了。
我上了一杯咖啡,便到小厨房去了。当我把菜端出来的时候,小饭桌边上已经多了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。他默默看着系着围裙的我,我站了一分钟,深呼吸后把菜放在小饭桌上,用如常的轻柔声音介绍说,这是你们订的萧萧家常菜,鲫鱼萝卜汤、排骨蒜蓉蒸腊肉、猪血烩菲菜、砂锅柴苏大肠煲、清炒小菜心。
副总说,真是赏心悦目,胃口大开呀,来来来,萧萧,咱们一起吃。
我礼貌地说,谢谢,我已经吃过了。
拿着端盘,旋回厨房,我才发觉我的手心全是汗水。用牙齿使劲地咬咬手指,是疼的。心于是狂热地跳起来。
我看到了有两道毛毛虫一样眉毛的男人,他坐在我的小饭桌边上,若无其事地吃着我做的饭菜。我一直呆在厨房,直到副总在外面叫我结帐。
我走到他们面前,面带微笑,说:“这是萧萧请你们吃的,只要老板们愿意,可以天天来。”
副总说:“这怎么行呢?”
我还是面带微笑:“没有你们,哪有我程萧萧的今天呢?是吧,郑总?”
黑衣男人想不到我会问他,顿在那儿没作声。副总站起来,拍拍他的肩膀说:“兄弟,我能做的都做了,剩下的你来吧。”
出去一会的副总搬进来一个小纸箱,放在我收拾好了的小饭桌上,黑衣男人猛地坐直了身子,伸出手压住箱子,生气地冲口而出:“莫相林,你怎么敢动我的东西?”
副总不管他,用力拿开他的手,打开箱子对我说:“程小姐,不久前我无意发现了这个秘密,所以才专门来拜访你。剩下的你们聊吧。”
箱子里全是信,最上面的信封写着我的地址我和名字,和我箱子里的信一样,没有邮戳。
我在他对面坐下来。箱子横在我们中间,谁也看不清谁的脸。
“……你,还好吗?”半天,他突兀地问。
“好。”我平静地答。
“你这儿……挺好的,比《好想好想谈恋爱》里的好。”
“谢谢你。”
“是不是觉得我很傻?用膝盖都能想到这是我安排的,而当时却以为这个安排天衣无缝。我想不到的是,你猜到了还会接受它。”
“所以我让你失望了?”
“不,我更加欣慰。而且,来这看过后,我还为你骄傲。”
“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不好意思,我眼睛进东西了,我去洗个脸。”
“好……”
(十)
我飞奔上小卧室,对着镜子,透过泪眼,端祥着我略显风霜的容颜,它不再年轻了,可是我无法抑止它的绽放。
在柜子里搬出那个紫色的纸箱子,抱着它,走下来,把它放在小饭桌上。我再次坐下来,向他微笑。
“谢谢你没有在我离开的时候离开。”
“呃?……哦,不谢……”
“你的房子卖得好吗?”
“好,还可以。”
“你的孩子还好吗?”
“好,上初一了,他和爷爷奶奶一起住。”
“你还好吗?”
“我……也好……”
我抹抹无声滑下的泪水,我轻轻地问:“有……想傻妞吗?”
“有……”顿了好久,他吐出这个字。
我的眼泪再也不可抑制,我伏在桌子上,肩膀剧烈地起伏。两只箱子挡着,他看不见。
“妞妞,我很寂寞。”他在箱子那边说。
我坐直身子,抹干眼泪,说:“寂寞的时候,你怎么办?”
“找女人,然后回到家,给你……写信。”
“哦……” 眼泪又滚出来,大颗大颗地跌落。
“妞,你寂寞吗?”
“嗯……”
“你寂寞的时候,怎么办?”
“写小说,然后给你……写信。”
“呵,还是那么乖……”
他把他的箱子推过来,我把我的箱子推过去。我终于看见,他那张大气而刚毅的脸上,眼镜后面的眼睛水光泛闪。
“妞妞,莫相林说得对,我们真的很幼稚而可笑,是吗?”
“是……我已经33岁了,老得我已经玩不起任何的游戏。”
“我也39了,却才真正明白:其实两点之间,直线最短。”
“其实两点之间,直线最短?”
“是的,有的东西如果不抓在手里,它在生命中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。”
“……”
“妞妞,把你以后的寂寞都交给我吧?”
“……”
“怎么,不愿意?”
“……”
“妞,回答了再到我怀里哭行吗?”
“你知道吗,……这些年来,……我一直在等待。”我好不容易,才凑成这句话。
“等什么呢?妞。”
“等一个像你这样的男人。等你――先开口。”
(水妖作品 2006年12月5日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