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痉挛治疗和护理
| [日期:2005-06-25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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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痉挛治疗 (ECT)也称电抽搐治疗,是用短暂适量的电流刺激大脑,引起病人意识丧失,皮层广泛性脑电发放和全身性抽搐,以达到控制精神症状的一种治疗方法。目前在国外的发达国家均已对传统电痉挛治疗进行改良,即在电痉挛治疗前加用静脉麻醉药和肌肉松弛剂,使病人抽搐明显减轻和无恐惧感。由于其适应症广、安全性高、并发症少,因此已作为标准治疗,我国一般称改良的电痉挛治疗。 二、适应症 1.严重抑郁,有强烈自伤、自杀行为者。明显自责自罪; 2.极度兴奋躁动冲动伤人者; 3.拒食,违扭和紧张木僵者; 4.精神药物治疗无效或对药物治疗不能耐受者。 三、禁忌症 无抽搐电痉挛治疗无绝对禁忌症。尽管如此,有的疾病可增加治疗的危险性(即相对禁忌症)必需高度注意。具体如下: 1.大脑占位性病变及其他增加颅内压的病变; 2.最近的颅内出血; 3.心脏功能不稳定的心脏病; 4.出血或不稳定的动脉瘤畸形; 5.视网膜脱落; 6.嗜铬细胞瘤; 7.导致麻醉危险的疾病(如严重呼吸系统与肝肾疾病等)。 治疗前准备 1.应详细查体和做必要的理化检查,包括心电图、脑电图等;胸部 X线透视,必要时应拍摄胸部 X线和脊柱 X线照片。应向病人解释,解除紧张、恐惧,争取合作; 2.每次治疗前应测体温,脉搏,呼吸与血压; 3.治疗前 6小时内禁饮食。临作治疗前排空大、小便,取下活动义齿、发卡、解开领扣。 电痉挛治疗的护理 一、治疗前护理 1.治疗前应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必要的实验室检查,如心电图、脑电图胸部X光片,以了解病人是否存在禁忌症; 2.对已接受过 ECT的病人,应详细了解其上次治疗记录,以便根据痉挛发作长短和呼吸恢复情况确定通电量和时间; 3.接受 ECT的病人可以同时服用精神药物,剂量以小剂量为宜,并在治疗前需停服一次抗精神病药,应用利血平的病人必须在停药后 3-5天,方可开始ECT; 4.做好病人的心理护理,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治疗目的、过程、效果、疗程。治疗一般隔日一次,每周三次,急性期病人可每日一次,然后再改为隔日一次,每个疗程一般为6-12次。让病人表达对治疗的看法以及感觉。可以让以前接受过改良 ECT的病人与其聊天,以解除或减轻病人及其家属的紧张恐惧,争取主动配合治疗; 5.治疗前一天,协助病人清洗头发,以免油垢影响通电效果; 6.治疗前禁食禁饮 6小时,嘱排空大、小便,换宽松舒适的衣服。取下活动假牙、发卡和配带的金属物品,解开领扣、衣带; 二、治疗后护理 1.治疗结束后,应将病人安置在安静的室内,取侧卧位。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,如病人意识尚未清醒,兴奋不安,此时,护士宜陪伴病人并拉上床栏,直至病人完全清醒; 2.治疗后15分钟、30分钟、1 小时,以了解生命体征是否渐趋稳定; 3.让病人表达对治疗的感觉,鼓励病人参加较轻松的活动; 4.对有记忆力丧失的病人,可随时提醒,并告知记忆力是可以恢复的; 5.病人清醒后,提醒病人进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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